準保單捐贈人只要擁有於一份根據《保險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41章)簽訂的人壽保單,並於保單生效期間,自願捐出人壽保障額及其百分予心儀的慈善機構,即可參與保額捐贈計劃。
由於保單捐贈是是一個長遠而慎重的決定。決定之前,客戶(準保單捐贈人)應先行考慮對更改受益人決定對現在受益人的影響。同時亦應充份了解慈善機構,包括服務宗旨,理念,未來發展藍圖,方作決定。
我們的目標是希望讓準保單捐贈人,能傳承生命影響生命的想像,實踐關愛社會的精神。但我們不能否定,有關更改會對原有受益人所獲益的保障比例會造成輕微影響。因此,我們建議有關慈善捐贈以1% - 5%為限,集腋成裘,展現對社會的大愛。
準捐贈人可按照個人意願挑選擇儀的慈善團體為保單受益人。我們強烈建議捐贈人於捐贈前,先行了解受惠機構的背景、宗旨、服務範圍及捐款用途(可參閱有關的核數師報告),能令捐贈更有效及有價值。
大部份保險公司都已建立恆常的運作機制,協助客戶(準保單捐贈人)因應不同情況作出受益人資料更改,手續簡單合法,融入生活。
更改受益人申請獲正式批核後,慈善機構成為保單受益人安排隨即正式生效。人壽保險受益人的安排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有死亡證及備妥文件,保險公司一般30天內便可以發放保險金予受益人,包括慈善機構。
為讓市民了解保單捐贈的重要性,並逐步在社會建立接受和推崇保單捐贈的文化,我們鼓勵每位透過生命傳愛大使認識「保額捐贈」的捐贈人,都可以於更改受益人資料後,都以正式保額捐贈人身份,填寫保單捐贈聲明書。我們有兩個目標 :
i. 由於認捐保額涉及未來30年50年的龐大慈善機構的收入,因此,我們期望將捐贈人資料經內部處理後,發放成為年度統計資料予公眾及慈善機構考並現時及未來服務規劃的基礎,以發展可持續亦既能滿足當代的社會需要的公益服務。
ii. 有別於其他募捐活動,保額捐贈的成功,除了保額捐贈人的無私奉獻之外,亦有賴於持牌保險中介人,自願地付出寶貴的工作時間為社會服務。因此我們期望可值著保單捐贈人的登記,表揚出心出力的生命傳愛大使,與我們協力攜手推廣保單捐贈的文化,傳承大愛精神。
若保單捐贈人經審慎考慮後決定改變原本的捐贈安排,例如:取消捐贈的決定,或把原有的捐贈轉換給其他慈善機構等,可透過再次填寫「更改資料表格」,正式通知保險公司。相關資料更改的次數和百分比並無限制,以確保有關保障分配為客人最終意願。